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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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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也觉得奇怪,就让家人去买了来。那油果然味,鲜齿留香,而且只卖一文钱一升,比油坊都便宜。”

他随即:“查清此妖的来历,登记在册,嘱咐它依律法行事,否则便依律置。”

“谈不上知晓。”崔县尉让人把犯罪嫌疑菇的作案工没收了,如实阐述,“数日前,我听人议论说宣坊来了个卖油翁,卖的油成非常好,又便宜又好吃,煮汤的时候只要放上一滴,整锅汤都十分鲜……”

李世民和政崽已经看到了正在淌的油桶、横七竖八的扁担、缺了一角的旧草帽和穿着破烂布条的草人。

“那这油,到底是什么油?”李世民琢磨。

“以前这样的妖事,有人吗?我是说,妖怪们有妖吗?”

这个凶的威胁若是李世民听见会觉得可极了,但是小菌菇不觉得。

政崽陷的迷茫。

成为餐桌上一会尖叫的菜?

李世民微微而笑,赞同这个自古以来的理。

“有这回事?”李世民睛一亮,吃瓜吃得津津有味,“哪来的油这么好?”

麻。

菌菇小妖瞬间安静如没电的手机。

政崽伸手,像向日葵一样招摇。

幼崽在人前没这么好动,李世民看见了就知有话要说。

崔县尉一阵茫然:“给妖怪,补籍帐过所?”

他把小孩抱得,让团能趴在耳边。

“有些地方存在妖王。”崔县尉透,“妖王们的规矩也各不相同,安心修炼不问世事者有之,祸害百姓索要童男童女为者亦有之,不可一概而论。”

“没有血煞之气,想来没有害人。”崔县尉好心,从刀留了菌一命。

“县尉知晓?”

崔县尉盘了会秦王的逻辑,发现居然毫无问题,和他自个平常查案抓捕是差不多的程,只是没有说得更细。

东西有必要成吗?它成什么呢?

“我不是黄的,我得不好吃,不要吃我!”

“这不符合常理。”李世民摇,“油坊就是磨油的,他一个挑担串巷的,不大可能比油坊的油好,还比人便宜。这油又不是地里的。”

“自然。它都安卖油了,什么份,家住哪里,多大年岁,没有籍帐和过所是怎么的城门,都得查探清楚。如果清清白白,那油也净,就给它补个籍帐过所。”

李世民意识到了对方的态度,更慎重了些。

“当然它缺乏过所就卖油这件事,本是有违律令的,当罚则罚,不可包庇。”李世民补充了一

“天,自然没有妖王。”崔县尉直言不讳,“殿大可放心。”

不能是那什么人碎片吧?

好穷的妖怪。

“你哪菌丝看见他是妖怪?分明是龙好吧?”

卖油翁是骷髅菌菇和稻草,谁知那油桶和油是什么?

“瞎说!那分明是个人!”

也许就是因为这油来历不明,人落地的景象也过于骇人,所以围观群众虽可惜那在地上的油,却无人敢上前把油桶扶起来。

调和完善这项政策,还是商鞅自己变法的成果。

还是在这样一个光温的上午,堵在大街上哭哭啼啼,袭击政崽的耳朵?

妖吃妖,就像大鱼吃小鱼,是司空见惯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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嬴政想起了这句话,便借着帽的遮掩,小声说了来。

崔县尉怔忪:“依……律?”

“若是没有作恶的小妖怪……”李世民还真没想过这个问题,执法有一天还要执到妖怪上,这多离谱。

“再吵就把你吃掉!”

政崽的世界安静了,他很满意。

“那安……”

“他会说话!他也是妖怪!”

籍帐与过所,就是籍证明和通行证,当年商鞅就是因为逃亡路上没有这个住不了酒店,间接导致了他的死亡。

李世民思考得很全面。

“如何?”崔县尉隐期待地问。

政崽用灵力控风,扼住菌菇的咙。

“普天之,莫非王土。”

李世民跃跃试的刀锋,遗憾地收刀鞘。

“臣便找过来了。”崔县尉,“原是想问问况,结果这小妖胆小,油桶和扁担都不要了,见我就跑。它一跑,脑袋就掉了,才发现是个草人扎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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