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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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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第一方式,两人都能在外行走,那么也就没有“婚前不能相见”这一说法了。否则,若遇到了那两人的共同的好友要宴请众友的况,难他们还要刻意避开吗?友人宴请也就罢了,若两位恰好都是学,科举时被分到了同一考场,难还要让其中一个放弃机会吗?这必定是不能的。

见面的日定在十日后。安平伯并没有急着见沈怡,一来是因为他觉得沈怡的没有好全,就给沈怡留足了休养的时间。再来,十日后正好是太学的休沐日。在那天,边静玉一整天都待在家里。

真要对着边嘉玉说“哥哥,药太苦了,静儿不想喝嘛”这话吗?然后,边嘉玉回一句“静儿要乖乖的,吃完了药,哥哥就喂你吃糕”……边静玉只在脑里这么想了一,全就起了疙瘩。

边静玉没有觊觎府里的爵位,府里也没有拦着边静玉不让他,遇事时还能拧成一绳一致对外……这样的兄弟关系,其实已经比京中绝大多数的异母兄弟要好很多了。边静玉已经非常满足了。

虽然沈怡大方地献上了重礼(其实并没有),安平伯府却不能坦然地受了。

安平伯还嘱咐鲁氏添上了一些益气补血的药材,毕竟“沈怡太虚只能从左往右写字了”呢!

那些在沈宅附近晃的闲汉们,早在安平伯携夫人亲临沈宅时就散了个净。周边

第二,成亲的两位男地位相差很大,其中一方需依附另一方。那么,当这两人成亲以后,地位的一方自然就是丈夫,地位低的那一方就是男妻。男妻是丈夫的附庸,不能抛面,不能参加科举。丈夫可纳妾有嗣,男妻就不可以。甚至,男妻要想过继孩,都只能过继丈夫族中的侄。

鲁氏嫁到安平伯时带着大量的嫁妆,这些年经营得当,她手里的银只怕比安平伯还要多些。因此,对于鲁氏来说,能用银解决的事,那都不叫事儿!知沈家女眷的都不好,鲁氏就把女人特殊时期能用得上的滋补药品准备了好几份。她事也心,没挑贵的送,送的都是沈家正需要的。

这是一个值得思的问题。

随着回帖一起被送去沈家的,还有鲁氏整理来的各药材。

如果在整个社会大环境中,男男成亲的况极为常见,那么众人约定成俗也能发展适用的规矩来了。偏偏在整个社会大环境中,多数人都是选择走男女成亲这条路的,男男成亲相对而言并不是很常见,也就没有约定成俗这一说了。大家摸着石过河,渐渐发展来了两截然不同的规矩。

他的照顾绝对是无微不至的,也真心盼着边嘉玉好起来。同样的,如果边静玉生病了,边嘉玉也会来照顾他,为他亲尝汤药都无不可。但要真说这两兄弟关系好吧,边静玉又永远不会对着边嘉玉撒说药太苦了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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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伯刚和沈德源相约定亲事时,他误以为沈家要把沈怡当女儿养,因此心里想着的是让边静玉娶了沈怡当男妻。后来,安平伯知自己误会了,他就决定让边静玉和沈怡选择第一结契方式。

啧,有恶心呢。

在本朝,虽男和男可以定亲,但这里有很多规矩都是比较模糊的。其中,三媒六聘等礼节方面的规矩是和男女亲事中的规矩一样的,只是成亲以后呢?男女成亲后,男主外、女主,这规矩已经定死了。女若想以女门壮,想在外面,自有立女这条路可走。但男人和男人成亲,既然大家同为男,为什么偏要分一个来困守在院里呢?又该让谁困守在院里呢?

不然还能怎么样呢?

在实际生活中,也有两男间社会地位相差大,但他们是两相悦,不忍心让心之人受委屈,于是选择第一况的。到底是选第一,还是选第二,这里没有规定,只在于人心二字。

于是,边静玉和沈怡这对未婚的小夫夫之间也就没有那么多避讳了,见面谈都是不妨碍的。安平伯有心让边静玉和沈怡在成亲前培养一些谊,才会把见沈怡的日定在了边静玉休沐的那天。

第一,成亲的两位男或是地位差不多,或是两相悦,或是有过什么君协议,他们成亲后就互为对方的丈夫,并没有“男妻”这一说。成亲的两人皆可外,社会地位相同。若想要嗣,那么两人皆可纳妾。当然,若真是两相悦,往往就不会纳妾了,各自过继一位族中侄到膝就好了。

第7章

这两况的婚契略有不同。

安平伯思索再三,郑重地给沈家写了回帖。首先说,你们的心意我们边家收到了,但此中况较为复杂,很多事需从计议,莫要莽撞。然后说,请沈怡安心照顾好家里。最后定了见面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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