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举
准备就比较复杂了。
言归正传。
科举制大兴之前吏转官是很常见的事
,科举制成主
后基本断绝了吏转官的可能。
再说说提刑官,原本的历史上提刑官是宋朝特有的官职,主要是审理疑案难案为县令查漏补缺。
也就是说,偌大的县衙只有四个是命官,其他的都归属于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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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刑官?提
刑狱公事?县令们脸
一苦,这是他们权威中最重要的一
分,被划走后权利起码少了一半啊。
科举制就是读书考取功名,那些皓首穷经的读书人有几个懂律法的?有几个懂断案的?
岳山设立的提刑官就是借用了宋朝那个提刑官的名字,但实际权力是提刑官和典史的结合。
至于为什么要设立提刑司……一是为了分县令的权,二是为了日后的科举
准备。
而且权力比两者都大,直接把断案之权从县令手中给分走了。
命官就是皇帝直接任命的官员,简称命官。县一级只有三个官吏是皇帝任命的命官,分别是县令、县丞和主簿。这
况一直持续到元朝时期,朝廷增设了掌
刑狱的典史。
岳山没有理会他们,自顾自说
:“县级提刑官为九品
,州府级为八品
。县级提刑官接受县令和州府提刑司双重
理……”
但为了防止提刑官贪污受贿草菅人命什么的,岳山还是保留了县令监督的权利,州府一级的提刑司也同样拥有监督审查之权。
也就是说从今往后县令、刺史将不在负责审案断案之事。”
后世曾经
现过某些官吏不懂律法,用论语用
理
德来断案的
况,结果闹
了大笑话。
典史位备而权重,虽然也是不
的官,但依然由皇帝亲自任命,属于品级最低的命官,明清两朝延续了这个规矩。
也就是说,从今往后棣州所有的县令都没有审案断案的资格了,这个权利转移到了提刑官的手里。
典史属于县令的佐官,县令让他审案他才有资格审案,县令要是看他不顺
,完全可以把他的工作接过来自己
,架空他。
这是退步也是
步,退步是当官的路途变窄了,一
分有能力没有学问的人失去了
官的资格。
“第二
革新,衙门增设六房。”
既然知
将来会
现这样的问题,自然要提前
预防。直接从
上断了县令断案的权利,分权给提刑司。
一般来说,县令束手无策或者有冤
的案
他们才会接手,平时审理案件还是县令的责任。
只不过
提刑司制度还
在验证阶段,只有棣州有设立,没有中央级别的机构,重大案件还是要报刑
审批。
分权很好理解,县令的权利实在太大了,抄家的知府,灭门的县令,可不是开玩笑的,分他们的权有利于国家的
治久安。
在岳山的计划里,未来还会对案件
行分级。需要判一年以上监禁、
放、杀
的案件,县级的提刑司审结之后要报给府一级提刑司复
;十年以上监禁、
放、杀
的罪名必须上报中央级提刑司复
。
想当提刑司就必须懂得律法,考专门的刑名科。考不上刑名科的,绝对不让担任提刑官。
如此一来,术业有专攻能少闹一些笑话,少一些冤假错案,而且还提
了法家的地位,一举多得。
步的地方在于,彻底断绝了世家贵族的
基,以一个比较公平的方式选
官吏,打通了阶层的
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