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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父考虑到你们确实需要此地
休整,与家族诸老商议决定,対
南港可以租借给你们,但是前提是我们有一个条件,你们必须答应。”
漫天要价,坐地还钱,刘信启开
了兴汉盟的条件。
此次贸易的
前国和目前所
的対
国都位于西海
。后世的北海
现在叫虾夷地,还不归倭国
辖。
“我们两家达成协议,今后就是伙伴了,今晚我请大家吃大鱼
,还请赏脸。”刘信启邀请
。
“你们的保证并不可信,我们两家还没有建立互信,之前袭击我们兴汉盟船只的対
岛人还在屋外
苦工,所以包销的事绝对不可能,不用再谈。不过我们原本打算在倭国每个‘
’培养一个分销商人,既然你们提到了,那我现在可以先答应你们宗家,给予你们宗家一个‘
’的分销权,这个
可以由你们自己随意挑选。”
3、兴汉盟不得
涉宗家的对外贸易和対
岛居民
海捕鱼等生产活动。
“说来听听。”刘信启回
。
“你们兴汉盟的货
,在倭国的销售必须由我们宗家包销,不得售与第二家。”宗赖茂说
。
“这
还请您放心,我们宗家的价格绝对会让你们满意。”宗赖茂回
。
4、之前俘虏的対
岛‘海盗’要得到善待,允许他们定期回家探亲,每年不少于一个月的探亲假。
最后还约定了一些细节,双方现场拟定了协议,然后由刘信启和宗赖茂分别签字画押确认。
2、兴汉盟给于宗家山
、山**、北陆
和南海
共计四个
的货品分销权,允许宗家不支付押金,享有所有分销商人中最低
货价的权利。
倭国平安京位于山城。
“这不公平,我们租借给你们一个港
,让你们可以在倭国立足,你们必须付
更多,我们最少要得到五个
的分销权。”宗赖茂开始讨价还价。
宗家此次负责谈判的仍然是宗赖茂:
倭国现在总共有五畿七
,由西向东分别是西海
、山
、南海
、山**、东海岛、北陆
、东山
,位于中
的“畿
”,包括山城、大和、河
、和泉、摄津“五国”。
1、兴汉盟租借対
岛南港,包括港
和港
附近六千亩(4平方公里)的土地,这片土地将対
岛南
朝南伸
大海的两个“突
”都包
了
去,形成了一个
大的港
。租期设定为99年,每年的租金四百两白银。
“这个要求不可能,若是让你们包销,你们压低价格,我们兴汉盟不是白跑了,白白为你们宗家
嫁衣。”刘信启拒绝
。
两方经过几
“激烈”的商讨之后,最终达成决议,决议主要由四个方面组成:
刘信启一听这要求,就明白宗家没安好心,包销这
事
肯定是不能答应的,太过受制于人。
宗赖茂估计是在家族给于的底线之上达成了协议,心
也不错,从善如
的答应了刘信启的邀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