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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0章 不宜早婚(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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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既然是名医张仲景提质疑,想必是从他医学角度来分析的,应该跟正常人的角度不同,吕布便颌首笑:“愿闻仲景先生见!”

吕布将信将疑地望着华佗:“元化先生,您怎么看?”

吕布这才听懂了张仲景想表达的容,男人16岁而天数到,有了-,女人14岁天数到,有了月经,无论男女结婚太早都会大伤元气,这就是短命的原因。男人16岁气已通,64岁气绝;女人14岁月经到,49岁绝经。男女合不可太早,男24岁,女21岁为最好。古时年轻人晚婚多能寿,今天人们早婚纵,**枯竭火亢盛,神耗尽,就是仙丹妙药也不能疗救,后悔已经晚了,有见识的人应当知晓这个理。有的女孩未到16岁而早嫁,甚至月经未来,冲脉任脉未充盛,血脉也发育不足,就与男人合房,后来虽然月经也来了,但是月经周期错不调,不能怀生育。男女-合一定要年龄适当,男人虽然16岁就通了,一定要30岁再娶妻,女虽然14岁就来月经,一定要20岁再嫁,都要等到气气充实再合,就会而怀,而生育,生的孩壮寿命。现今的未满16岁少女,月经刚来,就接近男人过生活,气早,未发育完全而受伤害,即使生育了孩也脆弱不寿。

华佗笑:“男三十岁结婚,生理上已很成熟,刚之气已很壮实,女二十岁嫁,已很通畅,所以生都很壮。男三十女二十就是所谓大定之年,男女如果没到大定之年就婚娶,男刚之气和女柔之气必然会有亏损。”

吕布轻轻地摇摇,张仲景在拽什么文啊,本听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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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布这才想起,为什么后世的婚姻法要求男不得小于22岁女不得小于20岁结婚,是很有科学据的,男女青期发育年龄并不是结婚生育的最佳年龄,只有男女之气充盛,适龄结婚,才能育魄健全的后代,若之气尚未完实就早婚早育,那对男女双方和后代都会贻害无穷。

吕布突然想起,大老婆严琳当初生女儿吕玲绮的时候,只有十八岁,难产而大血,恐怕跟生育太早大有关系。

献记载的一般女婚龄始于13岁,男始于15岁,特别是当时上层的皇帝和达官贵人,均以御“未笄之女”即未满16岁的少女为时尚,认为女人越年轻,气越盛,男人与之-合会收更多的以滋补刚,对男人养生有利。而且,从当时的法律制度上也是保护一夫多妻的,有钱人可以养妾蓄婢,玩少女,甚至将穷人家的女孩像隶一样的买来卖去,当礼品馈赠亲友。

吕布脑门冒冷汗,连忙把鼓励早婚、严禁晚婚的法令改为:“大汉治,男须在三十岁以前完婚,女须得在二十二岁之前完婚,在此之后还不婚嫁者每年罚二百钱,男在三十五岁以上、女在二十五岁之上不婚嫁者,可由官府制婚嫁;地主豪绅家蓄养的丫鬟女仆必须在二十二岁前择人婚嫁。”

卢植亦在一旁一脸沉痛地说:“仲景和元化言之有理,想当年我年仅弱冠便娶妻生,当时我妻年仅十五,陆续生得二皆弱多病,早夭而亡,而我四十岁才得小儿卢毓,毓儿的骨就明显健壮许多。奉先,仲景和元化乃当代神医,他们的意见可不能不听从啊。”

而据现代医学,妇女生育太早对妇女和婴儿的健康都不利,如收缩无力,胎位不正,胎儿发育不良,临产及分娩时容易发生难产、产程延、血量多、胎盘早期剥离等现象,生育过早的妇女,其先天畸形儿生率较24~28岁的产妇50%,而所生婴儿的死亡率24倍。

张机张仲景一脸严肃地说:“男二八而天癸至,女人二七而天癸至,合太早,斫丧天元,乃夭之由。男二八通,八八绝;女二七天癸至,七七天癸止。合施不可太早,男三八,女三七为佳。古人少年迟婚,多得上寿。今人早婚纵,枯火亢,神垂尽,仙丹莫疗,悔之晚矣,达者当知。合男女必当其年,男虽十六而通,必三十而娶。女虽十四而天癸至,必二十而嫁。皆气完实而合,则而,而育,育而为,壮寿。今未笄之女,天癸始至,已近男,气早,未完而伤,未实而动,是以而不,而不育,育而脆不寿。”

张仲景看吕布不通他们的有些医学术语,便耐心地用比较白话的方式讲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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