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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0页(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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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说,几十年后的未婚同居,其实没什么的,双方男未婚女未嫁,于共同的意愿一起生活,又觉得不到结婚的程度,于是选择了同居,这没什么好说的,但那个时候很多人还是看不惯,觉得伤风败俗。

但孙继东没有什么障碍就接受了,一方面他本来就和一般人的想法不一样,他就没着急过结婚生孩的事。事实上,如果不是遇到思嘉,他都不会对这些事兴趣。另一方面,也是他早有心理准备。

即使是这样思嘉也不觉得这个提议有什么不能接受,倒不是因为她的观念要开放一些,不在意这事——她生活在这个时代,就不可能完全不顾这个时代认识的人的目光。另外,就算她不在意被影响名声,也该严肃面对这件事。几十年后的女孩儿,或许不介意婚前同居了,可说到被领去见家,也不会随便答应。

孙继东自己或许不知,但对于思嘉来说确实是这样——他真的很好,他的真诚是能够受到的。对于一个女孩来说,这是一很重要的受。

思嘉不愿意太早结婚这件事在过去他就知了,那个时候她和黄耀升是男女朋友的关系,这段关系维持了很的时间...数年跑。一开始就是因为不想太早结婚耽误了,后来又考了大学,她脆就想大学毕业了再结婚。

只是...只是没有理由不接受吧。

思嘉的说法对于这个时代一般的男人来说可能比较难接受,她年纪不大是真的,但已经可以领结婚证的话,这样说就没什么说服力了。更何况孙继东比她大了好几岁,他这个年纪也该着急结婚生孩的问题了...再等几年?这有儿说不过去吧。

‘结婚’两个字说来的时候思嘉还有儿脸红...不过就算是脸红也要说来。见家什么的,她并没有什么抗拒的,到了这个时候也该见一面了。但是结婚嘛,这就有儿没准备了。

这个时候见家了再散,大概就类似于几十年后婚前同居之后没结婚吧。对于青年男女,特别是女孩来说,是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名声’的。

“不过见家之后呢?”思嘉笑意盈盈:“我不想太早结婚。”

不是孙继东的问题,单纯的就是觉得太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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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人结婚了,人生就不再只是自己的了,很多事要考虑周全,上的责任也会重很多很多。遇到喜的人结婚这是人生的一个阶段,但她还是觉得这个阶段稍微靠后一些,让她有一准备比较好。

“去见伯母吗?”思嘉故意停顿了一,似乎在和孙继东比谁先绷不住。察觉到孙继东罕见地游移不定她才扑哧一声笑了起来:“...嗯,也不是不好,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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